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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11-06 浏览数:


(试行)

为满足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构建校院两级管理新体制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专业建设水平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开展专业评估,有助于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各专业发展的基本态势,为重点专业遴选和专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有助于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形成长效的质量保障机制;有助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与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宏观管理,按照“控制规模、调整结构、确保基础、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的思路,引导专业强化内涵、培育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五位一体”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坚持科学性、客观性、简易性、导向性、综合性原则,具体是:

1、科学性。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评估方式的选择、评估工作的开展都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客观性。按学科大类开展专业综合评估,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可重复验证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将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方法相结合,客观反映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3、简易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要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简化评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导向性。发挥评估的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全体师生员工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各学院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和改革,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5、综合性。为更好与省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对接,在江西省通用指标基础上做出微调,纳入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专业建设和教学状态指标,形成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客观真实反映专业的综合实力。(详见附件:《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标准》)

四、评估范围及方法

1、评估范围:

专业综合评估是对专业办学情况的全面检阅。本校所有完成了至少一个培养周期(即有毕业学生)的本科专业均参加专业综合评估;已招生但未完成一个培养周期的专业只需提供相关状态数据表等材料,可不参与评估;未招生或停办专业不参与评估。

2、评估方法

在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本科专业的校内综合评估工作。学校根据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每次评估前召开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动态微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各专业在上一次评估的数据基础上补充增加最新数据,并以最新的四年数据参评

为进一步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提高功能,采取定量与定性、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以形成性和终结性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参评专业分为人文社科类、理工类、医学类三大类进行评估,各参评专业按最终实际得分分类进行排序。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1、实施步骤

(1)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估评估指标体系。

(2)建设评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填报系统、评估系统及信息公示平台),召开相关宣讲培训会议。

(3)数据信息采集,各专业将定量与定性数据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

(4)数据核查、完善与公示。

(5)组织专家开展专业综合评估,形成定量和定性评估结果,根据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得出各参评专业最终分数,形成评估结果

(6)公示评估结果,无异议后形成《总结报告》报学校审定。

2、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及各专业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以全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为契机,推进我校校内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切实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2)加强领导,高度协同。学院(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习专业综合评估方案,深刻领会评估指标内涵,参与评估工作,将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各相关部门、学院(部)要有高度的执行力和协同力,围绕中心工作,多单位多部门协同作战,力保专业综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3)明确标准,规范工作。学院(部)要对照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南昌大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填报说明》要求,收集相关支撑材料,明确基础状态信息以专业为单位填报,即相应的人、财、物、成果等应有明确且唯一的归属,不可重复、交叉使用。各学院(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4)以评促建,提出措施。通过评估,查找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找出横向与纵向的差距,以评促建,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建设与整改的措施,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

六、结果与应用 

形成南昌大学专业综合评估总结报告,积极应用评估结果,发挥评估的指导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1、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和学院(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包括新增和淘汰)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制定年度专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2、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和学院(部)对各专业进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3、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和学院(部)遴选和建设优势和特色专业的重要依据;

4、将专业综合评估作为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校内“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全覆盖质量监控体系。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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