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组简介
时间:2025-12-16 来源:
南昌大学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发轫于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的组建。1998年,学校在教务处设置教学督导员;2003年,学校正式成立校级教学督导组;2018年,教学督导与评估办公室联动校级教学督导组指导各学院组建了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为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学校各类人才培养质量,2023年,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拓展人才培养质量保障职能,指导并联合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建了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实验安全教育教学督导组;2024年,指导并联合国际教育学院组建了国际教育教学督导组,2025年,指导并联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组建了继续教育教学督导组,形成了全面覆盖学校各类人才培养的教学督导队伍。
2005年学校出台《南昌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昌大校字〔2005〕94号),2021年学校修订《南昌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昌大校发〔2021〕22号),2025年学校再次修订《南昌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南大校发〔2025〕46号)。以制度赋权规定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直接受聘于校长,对校长负责;各类校级教学督导组实行“统一聘任、归口管理、分类督导”的工作机制,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督导与监测工作。
学校建立覆盖各类人才培养的校院两级、专兼职结合的教育教学督导队伍。本科教学督导员聘任在职或退休、富有教书育人情怀、教学经验丰富、授课质量优秀的正高职称以上教师或担任副处以上职务的管理干部担任教学督导员;明确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工作职责,校院督导员的主要职责为开展教学环节听课巡查,作为专家参与学校课程评价、专业评估、学院评估,定期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调研、编制《教学督导简报》、出版教学督导理论书籍;强化本科教学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校院督导员参加多层次培训交流,不断提升教学督导专业化水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先后组织督导员参加全国质量保障和教学督导交流会、研讨会近100人次,主办承办全国教学督导方面研讨会、交流会4次,获全国教学督导一等奖案例4项,参与主编《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概论》教材1部,推动高校督导体系的标准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