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精神,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改革要求,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 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


实施方案从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六方面,明确了18条改革举措。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不断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制独立行使职能。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下级教育督导机构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二是确保运转高效,逐步理顺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加强对各地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部署推动教育强市和教育强县评估认定。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制度。整合教育评估监测职能,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机制。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


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构建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


四是配齐配强督学,大力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各级督学。按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配备专职督学。探索建立首席督学制度和督学管理平台。组建首席督学专家团队。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监督管理。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


完善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切实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将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及业绩,纳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


六是加强组织保障,抓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和本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