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领导关于要加强管理的要求精神和校督导组的实际情况,经与校人事处协商后,对我校督导工作人员提出了实行宽口径考勤管理的规定。
一、校督导组实行周、月考勤制度。每周对督导工作人员考勤由专业督导组掌握,每月由督导组掌握,并将考勤情况上报督导办备案。
二、督导员因私事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暂停发工资,事假在三个月以上的予以停聘。督导员因病请假(包括住院)三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工作的,予以停聘。
三、校督导员,原则上不得在外兼职兼薪,如因特殊情况常在外兼职者,需经督导组同意并在督评办备案。
以上规定,需各位督导员认真执行。
校督导组、督评办
2011年3月